离婚协议是即将解除夫妻关系的双方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等相关事宜的书面申请书。离婚协议书通常以书面形式为主,需由离婚双方进行签字,然后经过婚姻管理部门或法庭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过户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简要说明一下。
离婚协议的法律性质
离婚协议在本质是属于合同,基于契约精神有约必遵守履行。依照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离婚协议需要到民政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给予发放离婚证时生效。否则只成立未生效。若双方拿到了离婚证而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双方形成约定的合同之债,则需要继续履行离婚协议内容。依照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
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原因应作出简要表述
比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等;假如表述为“夫(或妻)一方因婚外情”,则可能存在无过错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其他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时,以另一方存在婚外情导致离婚存在过错为由,在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主张分得该财产大部分或全部。
三、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共同财产分割、个人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权等,该部分内容是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应作出详细的约定。
四、协议的份数
离婚协议一般至少一式三份,协议当事人各一份,民政部门一份。
五、协议的附件
为使协议内容完整和便于操作,建议在协议书后附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有形财产照片等材料。
六、其他
离婚协议一般要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字样,最好协议双方在签字后加按手印,并写上签订协议的时间。
签订离婚协议是一项民事活动,理应遵照自愿、公平的原则,如夫妻任何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离婚协议,对方主张撤销时,该协议将依法被法院予以撤销而自始无效。
七、重点强调
1、财产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现金、股票等,新婚姻法规定结婚以前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对于共同财产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
2、债务责任
1)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偿还。
2)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另一方并不知情或者一方隐瞒另一方故意形成债务这个不能作为双方共同的债务。
3、抚养权:离婚后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考虑以下因素:双方的学历、工作、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4、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与未成年子女探望、短期共同生活等权利,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抚养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1)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包括探视时间、探视长短、产生的费用如何以附件的形式附在《离婚协议书》,否则很容易发生纠纷。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其他
1)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
2)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3)法律依据《婚烟去》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过户怎么办
如果是已经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那就是离婚协议履行的问题了。离婚协议约定对房产来说,只是发生了债权上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房屋的所有权还是推定属于现在的产权人。如果对方反悔,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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